问题 | 工伤保险诉讼应由谁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场合中,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通常为社保经办机构。当劳动者选择引社保经办机构为被告,并同时以用人单位作为第三方参与行政诉讼程序时,便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部分款项赔付可能会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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