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业车险领域,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多个险种的免责条款均明确指出,若驾驶员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1、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2、驾驶员饮用酒精饮料、使用毒品或者接触国家禁止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 3、此外,无论驾驶员酒后驾驶行为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抑或是自身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将拒绝赔偿。当驾驶员因饮酒驾驶导致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仍需依照正常保险责任进行理赔; 然而,若事故系由驾驶员醉酒驾驶所引发,保险公司仅需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且保留向驾驶员追偿的权利。 至于事故给受害人带来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同样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