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无力赔偿员工工资合法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后无法偿还雇员薪资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范。
在这种特殊情况之下,保障雇员的薪酬权益理应成为首要考量因素。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明确规定,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其所有财产将优先用于抵消各类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再根据以下顺序来清偿各类款项: 首先,是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其次,是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最后,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破产并非意味着可以免除支付雇员薪资的义务,相反,它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对包括雇员薪资在内的各项债务进行清偿。 破产管理机构有责任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算与评估,以便确定哪些资产可以用于支付雇员薪资。 若企业的确无力全额支付薪资,也应该尽力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和比例支付部分薪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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