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首次判决离婚冷静期不予离婚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法院首次判决离婚冷静期不予离婚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需要到法院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协议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综上所述,如果存在离婚冷静期,说明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整个过程中人民法院不会介入,如果离婚冷静期内对方撤销离婚申请,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跟离婚冷静期没有任何关系,有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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