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借条有精神损失费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签署借条有精神损失费吗? 签署借条一般是不会有精神损失费的。借条中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当按照实际的情况如实写明。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三、被迫写下借条怎么办? 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 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 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 签署借条的时候双方需要针对可能会出现的违约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定,违约行为出现一般就伴随着赔偿的问题,赔偿一般是包括违约金和罚息的,通常是不会就精神损失费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规定的,一般只有在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才会涉及到精神损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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