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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本罪主要是针对这几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安全事故”不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还包括《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所有于安全事故有关的犯罪,但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八条除外,因为这两条已经把不报告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有故意构成,要求责任人故意不报、谎报安全事故。

如果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故意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的行为,是极有可能会错过处理安全事故的最佳时机的,最终可能会导致自己受到的处罚加重。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刑标准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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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10: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