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未成年犯罪处罚要遵守哪些原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1、从宽处理的原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2、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罪犯如何知道监外执行生效关于监外执行生效的时间到时候会通知罪犯的,监外执行是由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对罪犯的日常生活进行监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监外执行的条件是针对孕妇、生活不能自理或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的。 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分案处理的原则 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诉讼程序分离是指未成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或有牵连的案件,只要不妨碍诉讼,要分案处理。 4、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保障其享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作为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要注意认真落实其作为未成年人所享有的一些特别权利。 综上所述,我国刑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明确划分,规定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就要承担全部刑事责任,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如果未满16周岁,不是很严重的犯罪的话,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未成年人案件开庭审理,也是通过不公开的方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处罚要遵守哪些原则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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