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黄岛区对租赁户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一、黄岛区对租赁户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山东省黄岛区的房屋,租赁户可能会获得几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属于公共租赁住房、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被征收人未与承租人达成解除租赁协议但符合房屋承租规定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征收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商铺被拆迁,承租方可以获得补偿吗?

1、商铺被拆迁,承租方不一定可以获得补偿。

如果是租用的商铺、门面,需要看是否在租赁期内,首先要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明确约定,如果有,则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如果没有则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是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的。商铺拆迁的时候租户要依法维权,让商铺主人赔偿自己的损失,避免自己成为商铺拆迁的受害者。

2、 租赁商铺的注意事项

(1)注意核实出租者的身份信息: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搞清楚商铺的真正拥有者。需要查看对方的产权证和身份证,另外如果出租者是法人,还需要他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产权证,核查信息无误后,方可签约。

(2)注意租赁的押金:

押金是用于承租人为了履行合同义务担保而支付给出租人的金额。租赁期满,如果承租人不偿还租赁物或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如果承租人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出租人须将押金退还承租人或抵作租金。还有租金的支付比例和租金付款方式都要和出租者商议,并且这些条例都必须要在合同中注明,必须明确各项费用的承担方。

三、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拆迁补偿协议包括的内容,包括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等。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黄岛区对租赁户的拆迁补偿标准,需要在实施征地行为之前,就结合山东省相关拆迁政策确定。具体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无疑是可以协商确定的。不管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在协商之前,都最好了解一下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条款。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18: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