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什么样的行为算猥亵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什么样的行为算猥亵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对受害人进行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算猥亵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强制猥亵案件中受害人有哪些权利? 1、在侦查阶段,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向检察人员反映对案件的意见;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检察院提出复查; 3、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之日,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4、有权申请法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回避; 5、有权参加法庭审判,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对法庭上出示或宣读的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可以发表意见; 6、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申请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7、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8、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9、有权对已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 10、对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依法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有权自行和解、法院组织下调解、撤诉; 11、对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提起自诉。 三、涉嫌强制猥亵罪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涉嫌强制猥亵罪检察院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五、涉嫌强制猥亵罪审查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 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 4、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5、承办人审查后,应提出起诉或不起诉意见,报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审核,刑检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后,应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以上内容已经详细解答了什么样的行为算猥亵罪,被他人猥亵的应当到公安机关报案,猥亵案件中受害人还可以要求嫌疑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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