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二)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 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受损失的人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的,应该在知道利益受到损失后三年内请求。 对于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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