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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羁押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首先是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嫌疑人有严重的违法行为,且进行释放出去会给他人或者是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羁押是有法定的时间期限,执法人员进行超期羁押是属于违法行为,嫌疑人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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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6: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