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几次判离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起诉离婚几次判离有哪些规定 起诉离婚几次判离的相关规定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会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因素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第一次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有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没有冷静期,只有协议离婚才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条件有: 1、男方是非军人要求离婚会受到限制,即除非征得军人同意,非军人一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或生产后一年、终止妊娠后半年内,限制男方提出离婚,但女方要求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3、其他限制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起诉离婚几次判离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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