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盗窃犯罪成立所需具备的四个基本要素包括: 首先,该犯罪的行为主体应当是任何一名普通公民,也就是说,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加害者; 其次,在主观心理状态上,他们必须表现出明显的故意倾向,而且这种故意的背后必须怀揣着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 第三,犯罪客体是被侵害的对象——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最后,在客观行为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进行盗窃、入户行窃、携带凶器进行盗窃、扒窃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1、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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