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 1.对象和目的不同。 离婚是以合法的婚姻为对象,目的主要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 两个人之间的婚姻是自愿结合在一起,生活之后由于种种因素导致感情破裂而导致的离婚; 而可撤销的婚姻是被迫结合在一起的。 2.法定事由不同。 离婚的法定事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律规定的离婚与不离婚的界限,根据司法审判的具体实践,也有具体的判断标准; 可撤销的婚姻事由仅限于因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可能是由亲属胁迫,也可能是被拐卖之后而被胁迫的婚姻关系,因欺诈而产生的婚姻关系是没有撤销权的。 3.请求人不同。 离婚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婚姻关系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的请求; 可撤销的婚姻是仅限于被胁迫的一方有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另一方无权请求撤销婚姻关系。 4.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 离婚请求权的行使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可撤销婚姻只能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婚姻撤销之日起1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离婚对方不同意有什么办法 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有两种解决方法: 第一,诉前调解,即上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以达成双方合意离婚的目的。 第二,通过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执意离婚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时有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离婚时有一方不同意也是可以离婚的。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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