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期间购买保险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起诉离婚期间购买保险有效吗 该措施具有有效性,因为夫妇二人力图在此之前以各自名义联合购置的可能是包含保险条款在内的财产。倘若不测事件不幸发生,二人均可作为保险的合法受益人。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立法来看,在处理离婚事宜时,部分尚未过期的保险合同仍将继续发挥作用,诸如财产保险类。 然而,离婚后续须按照保险合同中的规定,变更相关收益人信息。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起诉离婚期间办理信用卡可以办理吗 对于银行业而言,离婚事件对其提供的贷款服务所产生的影响并不是十分显著。当银行评估潜在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他们主要会关注该人士的职业背景、经济实力、拥有的资产规模及信用记录等关键因素。即使申请者发生了离婚事件,但只要他/她在其他方面仍能保持良好的信用状况——例如优秀的职业生涯、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及具备可观的资产储备——那么便可以确保正常申请贷款额度和审批程序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 然而,倘若由于离婚所引发的一系列财务问题使得贷款人的债务负担进一步加重,同时又缺乏诸如房地产或车辆等高价值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物,加之其经济来源也无法保证持续稳定,那么这场婚姻中的变故必将对贷款申请产生相当程度的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此项法令之所以能发挥实效,是因为曾经有夫妇联合签署了购买事宜可能涉及保险条款的相关协议,从而在其中一人生存无虞的情况下,为其伴侣设定为法定的获益对象。依照本国的法律规定,在发生离婚事件之时,只要尚未到协议失效期的保险合同,例如财产保险,其效力仍然保持不变。然而,此类情况需要进行必要的受益人更迭处理。如此一来,即使婚姻关系出现裂痕或者破裂,双方的财产安全也能够得到切实保障而不受任何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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