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履行子女抚养费如何向法院申请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对方不履行子女抚养费如何向法院申请执行 关于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当事人需于申请执行期限内通过相关法律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其次,执行人员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送执行书后,须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 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二、对方不付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在抚养费用方面,若对应方未能根据约定按时履行支付责任,受抚养方完全有权随时向法律机构提起诉讼。鉴于支付抚养费既是未实际直接尽抚养职责的一方应履行之义务,亦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必然要求。因此,处理离婚事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就抚养费的具体金额进行积极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该争议可选择提交至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审理裁决; 再者,若经过法院公正审理仍未能及时执行该决定,受抚养方可以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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