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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机动车没有投保怎么办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一、交通事故机动车没有投保怎么办

若车辆未购买相关保险便遭遇车祸事故,其具体处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机动车,并向机动车所有者及管理者发出通知,要求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强制性投保,并对未能按时投保的车主处以相当于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数额两倍的罚款。

其次,在处理交强险理赔范围内的赔偿事宜时,该机动车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超过交强险理赔范围以外的部分,则需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责任来划分赔偿比例,以此来保障各方权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通事故机动车不走保险可以吗

在涉及交通过程中的交通事故已成功进行保险申报后,双方可不愿再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若所面临的只是普通程度的小型事故,且赔偿额度相对较低,那么双方可以通过相互协商来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另外,当在道路之上出现了交通事故,但并未产生人员伤亡状况之时,若当事人对于事件及其起因均无异议,便可立即离开现场,从而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有关的损害赔偿事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若机动车辆在未购买任何保险的情况下发生车祸意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暂时扣留机动车作为证据,同时向车主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保险投保,并且对未能及时履行此项义务的车主,处以应缴纳保费金额双倍的罚款。在处理涉及交强险的理赔事务过程中,该机动车必须承担起所有赔偿责任;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损失部分,则根据事故责任的具体划分,确定相应的赔偿比例,从而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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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0: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