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罪的追诉时效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后罪的追诉时效怎么算 关于后罪的追诉时效问题,需明确理解其计算规则是从犯罪行为的实际实施之日开始算起。若犯罪行为处于持续不断或者一直延续的状态之下,那么相应地,追诉时效就该以其犯罪行为结束之日作为起点进行计算。当然,也存在某些特殊情形,例如涉嫌人员设法逃避刑事侦查或者审判工作,此时其追诉时效可能会被暂时性中止计算。再者,若在已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期限之后,再度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原先的罪名的追诉期限将会再次从实施这一新罪之时重新开始计算。而对于部分极为恶劣的罪行,比如涉及终身监禁或者死刑等罪责的案件,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追诉期限可长达二十年之久。若是在此期限之后仍需要追诉涉案人员,那么就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并经过其批准同意。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后罪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对于未决之罪行的追溯时效之计算,自该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在具体计算方式上,则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如果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决罪行,那么经过五年之后,司法机关将不再对此进行追究; 其次,对于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级别罪,待其过去了十年,司法机关将停止对其进行追责; 第三,如果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级别的罪行,那么,在经过十五年之后,司法机构也将放下此事,不再继续追究; 最后,若是涉及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罪行,那么必须等到过去二十年之后,司法机关才会放弃对此进行追查。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涉及到后罪的追诉时效问题时,我们需要充分理解并贯彻以下规则:该时效性的计算应当从犯罪行为的真正实施之日起开始进行。当所涉犯罪行为始终处于持续不断或长期延续的状态之中时,我们就应该将其犯罪行为的最终结束日作为标志性日期来启动追诉时效的计算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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