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不算刑期,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监视居住不算刑期,怎么办理 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并不能被视为刑罚期限的一部分。 若有意办理此方面的相关事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原有的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否已经不再存在或不应再继续适用。 接下来,应向负责执行该项措施的机构提交申请,详细阐述申请的原因及法律依据。 执行机关将对您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程序。 如经审查批准,则会依法解除对您的监视居住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不得超过多久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指定居所监视的期限有着严格的限制,其最长时限为六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不同的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役,给予担保以及短期的居留,或者是实施指定居所的监视等多种手段进行限制人身自由。 而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获得保释的最长有效期可能延长至12个月,但他们的指定居所监视的有效期只能延长至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监视居住不让律师会见向哪里反应 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后,倘若遭到辩护律师会面申请遭到拒绝,这无疑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行为。对于这样的情况,您完全有资格向负责执行该项措施的公安部门的同级别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并进行投诉。作为一个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机构,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且有效的监控与监管。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律师在事例侦查阶段享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益。若在此过程中遭遇任何阻碍,您应当立即采取合法手段来保护当事人以及律师的合法权益。此外,您还可向所在地的律师协会进行反馈,寻求行业内的支持与援助。然而,请务必注意,在提交问题时,必须准备充分的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于提高您申诉的可信度与说服力。 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并不能被视为刑罚期限的一部分。若有意办理此方面的相关事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原有的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否已经不再存在或不应再继续适用。接下来,应向负责执行该项措施的机构提交申请,详细阐述申请的原因及法律依据。执行机关将对您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程序。如经审查批准,则会依法解除对您的监视居住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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