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欠款不用还是真的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信用卡欠款不用还是真的吗 信用卡欠款无需偿还的说法真实吗? 若无法及时归还信用卡欠款,持卡人可尝试与发卡银行协商,请求予以延期或分期偿还;倘若未能得到发卡银行的许可批准,则持卡人仍需依照原先约定的期限及方式进行还款事宜,否则极有可能遭遇被诉讼的风险状况。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二、信用卡欠款以无力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惩处办法。具体包括:对情节较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涉及数额极大且有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乃至没收个人财产。此种刑法惩罚体系共涉五项内容,分别是使用虚假信用卡、伪造失效信用卡、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行为。其中,“恶意透支”特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超越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对信用卡进行透支,而且在接到发卡银行催收要求之后也没有返还其透支款项的行为。此外,《关于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信用卡诈骗行为必须达到非法占有的意图才能视为‘恶意透支’,并且当持卡人在接到银行两次催收后未能在三个月内归还其透支的款项时,可以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恶意透支’。除此之外,还有以下情况应被视为具有非法占有所得的意图:(1)明知自身没有偿还力却频繁透支,实际无力归还的;(2)肆意挥霍所借透支款项,实际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逃逸、变更联系方式,躲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瞒财产状况,逃避还款责任的;(5)利用透支款项实施违法乱纪行为的;(6)其他任何形式的非法占有资金,拒绝返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信用卡欠款被起诉怎么判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信用卡欠款事宜引发诉讼之后,司法机构通常参照以下几个要素做出裁决:1.被告人是否具备清偿债务的力量;2.是否存有恶意透支的不当作为。通常而言,倘若被告人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拖延拒不履行债务义务,司法机关或要求其设定期限内结清债务,同时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然而,如若被告人确实无力承担该笔债务,则可以尝试与金融机构磋商以制定相应的分期还款计划。但是,如果恶意透支现象确凿无疑,那么当事人很可能面临涉嫌犯有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并须为之承担刑事责任。请各位务必注意,每个案件的裁决结果均需视案情的具体情况而定,无法仅凭某几点因素便给予明确答复。 信用卡欠款必须偿还。如果持卡人无法按时还款,可以与银行协商延期或分期还款。但如果银行不同意,持卡人仍需按原定期限和方式还款。否则,将面临被起诉的风险。因此,认为信用卡欠款无需偿还是不真实的。持卡人应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产生罚息和信用记录受损。如果实在无法还款,应及时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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