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到孩子多大可以不在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到孩子多大可以不在付 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至何时可停止 婚姻关系破裂之后,抚养义务的履行期限通常延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对于年龄介于十六周岁与十八周岁之间,且其劳动收入成为家庭主收入,足以支撑日常生活所需,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准的情况下,父母方可酌情停止支付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若被判归其中一方赡养,那么另一方则需承担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用。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以及期限的长短,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述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所规定金额的合理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有哪些 1.若求助者具备稳定收入来源,则支付抚养费用时,通常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进行计算;然而若需承担两位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责任,此比例可以适度调升,但原则上应不超过总收入的50%为宜。 2.若求助者没有固定收入源泉,那么抚养费用的数额就须以当年度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作为参考依据,依照前述比例予以合理设定。 3.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抚养费用的结算比例可相应提高或者降低,具体实施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调整。 4.作为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虽然主要根据工资收入比率作为参考综计得出,但是依然需要综合考量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孩子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重维度。《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按工资多怎么给 在离婚之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育问题,其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数额的确定通常遵循参考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的比例来定。然而,若遇到多名孩子需要抚养的情况,这个比例可以适当适当予以提升,但也须注意最高不能跨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一界限。在此所提及的"工资",实际上是指月总收入的总和,其中涵盖了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其他各类收入。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需充分考虑到孩子们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倘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收入并不稳定,或者双方在抚养费数额上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都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并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裁决。此外,抚养费的数额并非固定不变,如遇特殊情况,例如孩子生病、教育支出增加,或者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均可申请对抚养费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但如子女16-18周岁,劳动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父母可酌情停付。离婚案件中,赡养方需承担部分或全额抚养费,具体比例和期限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提出合理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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