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罚款逾期未交的应当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缴纳交通罚款达半年的,可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当事人每天加处罚金百分之三的滞纳金,但是最高不会大于等于罚款金额。此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违规之后,我们可能会收到通知,也可能需要自己去查询,现在网络非常发达,有很多软件应运而生。我们可以自己在家中就查询到自己的违章信息,甚至可以直接在手机上缴纳罚款。 一般滞纳金是在受到处罚决定书之后的十五天之内开始的,所以只要出现了交通违规行为,在十五天之内缴纳罚款,是不会被收取滞纳金的。虽然说滞纳金的金额,可能并不会太多,但是如果因为这样,影响了车主的信誉,那么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说,如果明明知道自己出现了违规行为,一定要及时缴纳罚款。如果在路上行驶的时候,不确定这里是否被查询到了违规,也要在最近的几天内,多看看各种软件或者网站上,查询自己的违章信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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