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卡车司机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其完整法律定义乃是蕴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
该罪名的核心内容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进行竞速比赛,且情节极度严重; 或在饮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 或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额搭载乘客,甚至超出法定期限和速度行驶; 或是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运营危险化学品,并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危害的行为。 对于各类卡车驾驶员来说,倘若他们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每百毫升(mg/100ml)的驾驶行为,那么便符合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所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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