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权与债务原则上均应归属于其所属的总公司承受。
这是因为分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身份,故而其所产生的所有民事责任都将由总公司全权担负。 然而,若分公司拥有自身的资产,那么在其财产的实际承受范围之内,它首先需要对此前发生的所有负债进行负担,倘若超出了这一范围,则应由总公司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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