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妹之间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书面借据的情形之下,姐妹间的借贷纷争可借助于其他类型的证据来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
当事人对于自身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的责任。 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相关证据,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因此,在姐妹间无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转账凭证以及银行流水等多种形式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倘若这些证据经查证属实,便可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依据。 然而,若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借款事实,或证据存在疑点时,人民法院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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