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女方可否送人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婚生子如果父母双方死亡或者都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的可送给他人抚养。
但送养孩子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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