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上规定遗嘱可以追加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民法典之规定,遗嘱事宜可准许继承人的新增。
若遗嘱设立者有意在既定遗嘱之上,追加某位继承人的继承权,则其可采取重构遗嘱或另立补充遗嘱的途径予以实现。 如此一来,便能更加机动地按个人意志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