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排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具有血亲关系的子女被列为法定继承人中的首位,即第一顺位继承人。
在依法执行继承权的过程中,子女的范畴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此基础上,通常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享有的遗产比例应保持均衡且等额分配,然而对于那些生活境遇较为困苦并严重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理应给予适当的关照和扶持。 此外,如果某位继承人在生前已经对被继承人履行了主要的赡养责任或与其形成了长期而紧密的共同生活关系,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 最后,对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并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若其未能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则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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