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法规层面上,确保公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如自然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仅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其所立下的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其次,若遗嘱订立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则该份遗嘱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如果遗嘱是通过伪造手段形成的,那么它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最后,如果遗嘱在形成后被篡改,那么篡改的部分将会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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