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女性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时,关于房产归属权和分配方式的问题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判断。
在大部分情况下,若该房产系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商品住宅或其他物业设施,双方通常应享有平等的所有权份额,即采取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该房产系由其中一方在结婚前自行购买,而另一方在婚后参与了共同偿还贷款的过程,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双方共同承担的贷款义务以及由此带来的房屋价值增值部分都应该纳入到需要进行分配的范围之内。 此外,如果该房产是由某一方的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买,并且他们已经明确表达出这笔款项仅是赠送给自己孩子的礼物,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便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经就房产的归属权和分配方式达成过书面协议,那么法院将尊重并执行这份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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