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公证准备什么资料和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并完成解除婚姻关系后,对共有财产进行公正时,通常需提供如下必备材料:
第一,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主要涵盖有效身份证及户籍登记薄等信息内容; 其次,绍述离婚证书或者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文书; 再次,针对待处理财产之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以及股权证明等; 最后,提交财产分割协议的原始文本。 除此之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须额外填写公证申请表等其他相关表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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