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屋如何分割房产过户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流程中,有关于涉及到拆迁房屋的财产分割及房产过户手续的处理相对较为繁琐且需审慎考虑诸多方面因素。
通常情况下,如若该房屋的拆迁行为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那么它将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权益,并依据法律规定以均分为基本原则进行分配处置。 然而,若拆迁安置的原因源于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房屋或者其个人因素,则可能会导致具体的分配方式产生差异。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包括身份证件、已生效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书或由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等在内的相关证明文件,亲自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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