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应该如何界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指的是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依照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一方婚前财产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的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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