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和妻子吵架赌气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明定,若男女双方亟待解除册结而因感情问题引发离婚议题,人民法院乃应依法进行调解之事。
若调解无力、情感裂痕确实已然坚实,法院自当裁决允准离异。 至于其中针对“因与妻隙口角而一时冲动涉入离婚纷争”的情况,虽未对此情状是否契合法律条款中特定要件作出直接阐述,然根据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若此对夫妻因日常琐事纷争及一时意气用事而难以维系婚姻关系,且经由调解亦未能修复感情,则此类情况或可被视为“情感确已破裂”,进而获准离婚。 然而,具体案情仍需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与证据予以审慎评估,包括夫妻双方的情感状态、是否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多方面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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