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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拒绝离婚应如何应对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假设夫妻间有一方坚持不愿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作为另一方,他/她便可向当地法庭递交离婚起诉状,同时递交相关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基础已经荡然无存,经由法庭裁决认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之后,可能就会做出离婚的宣判。
为此,你可以提供以下几种证明来证实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
首先是能够证明其中一方曾经实施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及治疗记录;
其次为双方共同签订的分居协议;
再来便是在一方因出轨被抓现行时所写下的悔过书等相关书面资料;
最后则是来自那些曾目睹对方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的住宅区周边居民的证人证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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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9: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