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多少年可视为自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在持续分居逾两年的情况下,若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一事实,法庭将有可能做出判定离婚的决定。
据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当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而出现分居现象,且这一现象已维持两年以上时,他们便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此时,法院理应给予其支持并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形中的分居必须是由于情感上的矛盾冲突所引发的结果,同时还需具备充分的分居证据加以证实,并且实际分居期限须达到两年之久,只有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才能使法院以法律的名义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至于离婚问题,则由于该问题属于司法范畴,所以需要借助人民法院之力进行判决解决,以此方式来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关联。 又或者,当夫妻其中一方不幸去世,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布为死亡之时,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将会自然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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