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必要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之前详述了离婚所要遵循的程序步骤之时,关于所需证据的筹备环节已然有所提及。
那么,在正式步入离婚之路之际,我们又需要预先准备好哪些资料文件呢?首要的便是离婚诉讼申请书,同时,您亦可直接前往法院口头提出申请,届时法院将对您的请求予以详细记载。 其次是能够证明您与配偶之间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结婚证的原件。 此外,您还需提供原告本人的身份证件或者户口簿的原始版本及其复印件。 最后,如果您与配偶育有子女的话,请务必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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