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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买卖纠纷如何办理房产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理安置房产证事务时,您需要递交如下所需文件:首先是安置房的所有权证明,其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然后是拆迁安置协议及拆迁安置的证明文件,以及有关档案资料的证明。此外,如果您是个人用户,还需要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若您以公司名义进行注册,则需提供企业资格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安置单位也应提交其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的资格证书,并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对于需要增加安置面积的情况,您需要提供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文件。最后,您还需要填写一份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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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1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