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证和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商品房合同(俗称“楼花”)通常在预售阶段使用,在房屋竣工并正式交付给购买者之后,购买者只需支付完毕全额房价款项即可顺利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另一方面,商品房出售合同则更适合于已完成竣工验收且获得房地产权证之商品房的即时出售交易。在拟订购房合同时,务必要对每项条款内容进行尽可能详尽和全面的考虑,同时确保各项规定之间不会产生矛盾和冲突,特别是不能违反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此外,合同文本的表述应当清晰明了、准确无误。在签署合同过程中,买卖双方的身份以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必须明确界定,例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应为代理商或者律师等非投资建设单位的主体,而是应该以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中所载明的投资建设单位为准,同样地,也不得以上级主管单位或者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本人,或者是经过公司章程合法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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