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建设工程工伤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乡村修建房屋过程中的意外,通常由房东以及承包工程的包工头共同承担法律上的连带赔偿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如果雇员在受雇期间遭受人身伤害,其雇主必须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此外,若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方对雇员的人身伤害负有责任,受害者有权选择要求该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直接向雇主提出索赔要求。然而,当雇主已经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他仍然享有向第三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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