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房产纠纷有时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过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设定的法院执行等待期限标准通常会被公认为两年的时限。
然而在执行实践中,当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授权对相关责任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务必事先向上述义务人发布明确的通知,责令其于指定期间内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如果在到期后未能得到合规履行,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加以解决。而在执行具体操作的过程之中,必须严格遵守特定的身份确认、出示执法证件以及提交执行依据等必要环节;在执行活动圆满完成之后,应以详尽的书面形式通知执行结果,并将此通知送达到申请执行的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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