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能退吗还没签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方所支付的购房定金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确实具有可撤销性,然而这也需要严格遵守法定义务与法定程序才能进行。客观上,以下两种情况属于定金的可返回范畴:
1.未取得合法销售资格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缺乏有效的授权许可,该类企业下的房屋销售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即便是购房者支付了定金,也有权要求退还; 2.在您与房产开发商关于合同条款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向时,签约失败,使得购房定金的义务履行失去基础,此时买方同样拥有退还定金的权利。 此外,若出卖人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以认购、订购或预定等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并将其视为一种担保措施,但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出卖方亦应按照法律规定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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