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若购房者希望提前解除合同,应先行履行催告义务。经过合理催告且时间过去三个月后,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此时购房者将依法获得合同解除权。这意味着购房者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商逾期交房; (2)已进行合理催告程序; (3)经过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收到房屋。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在这一年期间内,购房者可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然而,若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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