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建住房买卖合同预售丢失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在尚未进行商品房预售登记之前,若购房合同不慎遗失,只需要对未使用部分的合同进行撤销处理,然后重新签署一份完整的合同即可; 其次,在完成了预售登记并进入到银行按揭环节前,倘若发生购房合同遗失的情况,则必须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等到声明发布满三个月之后,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原有的合同,最后再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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