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公告要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交易的公示期限并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仅指出了不动产物权的成立、变化、转手以及终止等事项,须自记录于不动产登记薄之时方能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对此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起算时间”,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除等事宜自记录于不动产登记薄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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