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预售合同需要两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原则上须采取书面签署方式确立。买卖双方在缔结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严格遵循书面形式的要求。书面形式涵盖了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能够以有形介质呈现所载内容的各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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