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房屋预售合同要网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商品房交易来说,进行网上签约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项操作实际上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延续和补充。在完成了网签手续之后,购买者必须要尽快前往房屋管理局办理合同备案事宜。因为经由备案程序的购房合同,才会被赋予真正的法律效应。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认购、订购还是预订等商品房相关协议,只要其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所有关键内容,同时卖方也已按照约定收取了购房款项,那么这些协议就应被视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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