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没房子如何脱离父母户口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个人无自有住房,欲脱离其原生家庭户口,只需要符合现行法规所规定的分户条件即可进行。而这些具体的分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家人基于某种原因共同居住在同一住址,由于职业发展、婚姻缔结或者财务状况独立等因素,已经难以继续保持这一生活模式; (2)经过司法机构裁判或调解而获得房屋居住权的离婚当事方,并且实际在此地居住使用该房屋; (3)经过司法机构裁判或调解而有房屋居住权的房产纷争当事人,并确实于此屋中居住; (4)已经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完成了私有房产的析产、赠与及继承手续; (5)已经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房产所有权证的分户手续; (6)因其他缘故导致的家庭成员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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