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程序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特殊情形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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