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不算违约的。如果未到租赁期,或双方约定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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